一、申报省级瞪羚企业及潜在瞪羚企业的条件:
1、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,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;
2、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战略发展方向,企业主营业务(产品)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环保、人工智能、生命健康、现代化工、现代农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;
3、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,稳定的技术、经营管理团队,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,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、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、生产、质量安全事故。
二、认定标准
1、瞪羚企业认定标准
(1)定量指标:近一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.5%的国家认定的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:
1)企业成立时间在15 年内,四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最近一年正增长;
2)企业成立时间在15 年内,四年前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近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最近一年正增长;
3)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(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),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;
4)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,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。
(2)定性指标: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。
1)行业性质:非烟草、铁路、矿产资源、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,及房地产、基础建设、银行等行业;
2)企业性质:非大型央企、外企生产基地、分公司、销售公司、贸易公司。
2、潜在瞪羚企业认定标准
(1)定量指标:近一年R&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.5%的国家认定的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:
1)企业成立时间在15 年内,四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最近一年正增长;
2)企业成立时间在15 年内,四年前雇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近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最近一年正增长;
3)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(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),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;
4)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,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。
(2)定性指标: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。
1)行业性质:非烟草、铁路、矿产资源、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,及房地产、基础建设、银行等行业;
2)企业性质:非大型央企、外企生产基地、分公司、销售公司、贸易公司。